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关于2019年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情况的通知》。据统计,2019年,全国共发现林业行政案件14.44万起,查结13.56万起,查处率93.95%。通过案件查处共恢复林地15566.70公顷、自然保护区或栖息地195.09公顷,没收木材9.85万立方米、种子0.94万公斤、幼树或苗木38.50万株,没收野生动物11.68万只、野生植物10.06万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5390件、野生植物制品2727件,涉林案件处罚总金额17.90亿元。 《通知》指出,2019年全国林业行政案件发现总量同比减少3.86万起,下降21.08%,为2010年至今案件发现总量降幅最大的一年。违法使用林地案件5.05万起,占案件发现总量的34.97%,连续3年占比居首,且持续5年占比呈上升趋势。林木案件同比减少3.10万起,下降34.90%,损失数量同比减少19.39万立方米,下降49.95%,呈现“双降”趋势。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案件同比增加2886起,上升54.42%,但案件造成的损失情况有所缓解,同比减少7.29万只,下降51.87%。林业行政案件罚款同比增加1.52亿元,上升9.34%,其中,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罚款14.28亿元,占比80.31%,为案件处罚金额的主要来源。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及时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定位,加强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和基层林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林草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水平。要健全行政案件统计结果通报制度,巩固“零”案件核查制度,完善《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类型规定》,推进林草行政执法、案件管理与统计分析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要落实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行林长制,按照“放管服”要求推行“一站式办理”服务,发挥乡镇林业站在治理体系中的“神经末梢”作用。要明确林草行政案件数据统计工作归口单位,推动解决案件数据统计难题,做好相关制度的执行和培训工作,为林草资源保护提供科学合理、准确适用的量化决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