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并按照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要求,我局决定对《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林改发〔2016〕100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