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森林经营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集长期性和复杂性于一体的基础性工作。为确保全国森林经营工作的科学开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意见》(林资发〔2019〕104号)要求,我局决定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组成
专家组由管理、教学、科研、规划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名单详见附件)。
二、专家组职责
(一)负责研究森林经营重大技术问题,为全国森林经营宏观决策提供技术咨询。
(二)负责森林经营成效监测和评价结果的审核工作。
(三)提供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审核的技术支持。
(四)提供全国森林经营试点、社会宣传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技术服务。
(五)完成局森林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家组工作制度
(一)专家组在局森林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秘书处,负责协调专家组日常工作。
(二)专家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总结专家组工作情况,讨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技术问题。
(三)秘书处每年要选定2—3个森林经营工作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高水平的调研报告。
(四)专家组成员将根据业务需要、履职情况等因素每两年调整1次。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专家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