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两部门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进行调整和修订。小叶兜兰、铁皮石斛和春兰等104种兰科植物拟列入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至少符合5个标准之一的野生植物会列入新的名录。5大标准主要包括:数量极少、分布范围极窄的珍稀濒危物种;重要作物的野生种群和有重要遗传价值的近缘种;有重要经济价值,因过度开发利用,资源急剧减少、生存受到威胁或严重威胁的物种;在维持生态系统功能中具有重要作用的珍稀濒危物种;在传统文化中具有重要作用的珍稀濒危物种。此外,对最有利于保护的预防性原则也进行了考虑。
根据目前的野生植物资源现状和保护形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共收录468种和25类野生植物,一级保护53种和2类,二级保护415种和23类。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基础上,删除55种,增加了296种和17类,由国家二级保护升为一级的有2种,由国家一级保护降为二级的有18种和2类。
这位负责人说,考虑到濒危和稀有程度,拟将小叶兜兰、铁皮石斛和春兰等104种兰科植物列入,加强对野生兰科植物的保护。石杉属(石松科)、重楼属(除北重楼外)、贝母属等由于属级中含有濒危种类较多,又与同属的其他种类容易混淆,拟整属列入。
园艺观赏上广受欢迎的紫薇属和槭树属的一些种类,虽然目前还未达到濒危状况,但若对利用不加限制,很有可能成为濒危物种。此次调整也拟将其列入,以便通过法律措施对其利用和出口进行规范。
“根据资源的变动情况和最新研究成果,及时对名录进行调整和修订,将有利于拯救濒危野生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这位负责人说。
据了解,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信等方式向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