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部组织编制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现予印发。
附件: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