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泉阳林业局资源处野生动物保护科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居民区胡同内,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野生动物保护科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对猫头鹰展开救助,将受伤的左腿进行包扎处理,并饲喂了食物。 经观察发现,猫头鹰伤势轻微,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6月12日下午,野生动物保护科在泉阳湖畔的长白山生态植物园,放飞了这只猫头鹰,使其重新回归大自然。 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鼠类等有害动物的天敌。国家明令禁止捕杀、出售、收购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泉林野生动物保护科以此次救助、放飞猫头鹰活动为契机,向林区广大群众发出倡议:生态建设,人人有责。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就是保护美丽的家园。提示林区群众如果发现有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或发现有捕杀、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反映或举报,共同为保护泉阳生态环境、营造美丽和谐家园奉献爱心、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