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临江林业局在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了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和林地清收还林工作会议。临江林业局副局长陈丰学,森林资源管护中心、森林培育中心、特产开发公司、驻局专员办、纪委监察处、各林场(经营所)、临江森林公安分局和临江林业检察院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白山市《关于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毁林种参“冬春会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016年全市林地清收还林工作实施方案》和《临江林业局关于下达2016年林地清收还林任务的通知》。会上,与会人员一同学习了关于《森林法》新增条款的释义。 2016年是开展林地清收工作的最后一年,林地清收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为确保临江林业局林地清收任务全面完成,森林资源管理中心资源管理处就2016年林地清收工作提出要求:各单位一是要明确目标,切实增强林地清收工作的紧迫感;二是要落实任务,确保林地清收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强化措施,保障林地清收还林工作顺利推进。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依法清收,推进林地清收进度,打击毁林种参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生态健康持续发展,临江林业局特聘请临江林业检察院民事行政科姚晓磊为大家讲解了公益诉讼。她结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与吉林省林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加强配合协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从公益诉讼的概念特征与分类、提起公益诉讼应满足的条件和主体等方面,结合案例为大家进行详细阐述。 会议最后,陈丰学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今年年初,白山市下发文件并先后召开会议,明确了打击毁林种参“冬春会战”的目标及林地清收还林的总体部署。陈丰学要求全局各单位:一是要充分认识两项工作的艰巨性。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配备有责任心的同志抓这项工作,要将任务落实好,绝不允许反弹,不漏掉一处有问题的林地;二是要大力强化工作的推进措施。各单位要按要求建立参业用地使用台账,详细记载使用情况;三是要加强部门联动,清退同步,实现无缝对接。对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造成两项工作开展不力的公职人员,纪检监察部门要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要发挥好森林公安主力军作用,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重点疑难案件,各单位要及时移交森林公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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