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森林经营质量检查验收大队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吉林省营林生产技术标准》等规定进行验收,重点对造林地块选设,造林苗木配比,生长、成活、幼抚作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确认是否达标。期间,发现个别小班由于进入幼抚时间较晚,导致杂草过高过密而产生漏抚现象,立即要求作业单位紧抓幼抚时间节点,按照现地情况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