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护商业秘密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约机制,做到以下四点:一要有主管的领导和指定的负责部门或人员;二要划清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三要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四要告知员工并签订合同;五要有相应的保密设施和安全环境。 第一,明确主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指定的管理部门或人员。商业秘密保护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科技的进步、生产的发展、销售的兴旺、都与商业秘密保护不无关系,因此在企业决策层应有人分工负责,贯彻企业意图,对企业发展负责。由于商业秘密渗透在企业的科研、生产、营销、管理等各个环节,对于它本身的管理需要综合协调,统一监控,这是任何业务部门都难以替代的,只有专门设立的主管部门承担或在某一综合部门设立相应的管理职能,协助企业分管领导开展工作,才能达到目的。 第二,划清本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虽渗透在业务工作中,但并非每项业务工作都涉及,企业需要根据商业秘密的法律构成要素和经营实际,认真加以分析,把符合商业秘密要素的内容确定下来,划定出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使商业秘密保护有的放矢。 第三,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标志之一。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是实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依据,是指导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行为规范,制度的建立和实行即可避免遭受内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又可为企业创造良好经济效益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四,告知员工并签订合同。凡被保护的商业秘密,企业应向被允许使用者明示,使其明确自己应尽的保护义务,同时为了更有利于体现权利义务的公正,企业可以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合同,按合同要求履行权利义务,对高层管理、技术人员和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还可以通过签订竞业限制合同,要求其尽到保密义务。 第五,要有相应的保密设施和安全环境。这是防止使用盗窃和对付采用现代技术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重要措施,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且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对于它的有形或无形载体,不仅要有牢固的保护装置,还应为之创造有安全保障的环境,如物理隔离、门禁系统、防技术攻击和防技术泄露的保护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