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长春市环保局了解到,长春市将逐步对钢铁、水泥、有色、石化、焦化、平板玻璃、制药、印染、化肥、制革、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电镀等13个行业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新的排污许可证,预计2020年将覆盖全市所有固定污染源。 据了解,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的“身份证”,是企业生产运营期排污的唯一许可。它衔接整合了环评、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环境统计、环境标准等管理制度,规范了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强化了信息公开,涵盖了排污企业全部环境信息。 长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实现“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开启企业自主管理,依证守法的体制和观念的大变革。今后企业必须持证排污、依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要依法进行自行监测、自我记录、定期报告、信息公开。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必须以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为前提,凡是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内;没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排污口设置不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没有环评批复或备案材料;未完成“三同时”环保验收的,一律不核发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