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的安排部署下,临江林业局环保督察整改小组成员于近日在天然林保护中心资源处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长白山林区毁林种参”问题整改研究分析会议,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整改任务和2015年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中核查出的问题地块整改方案进行分析落实。 根据《吉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吉林资【2018】76号)文件精神,根据调查核实,临江林业局位于金山林场、大西林场、柳树河林场的4379、7429、7431三起案件属实。 会上,整改小组研究决定,对其中两起侵占国有林地种参的4379、7431案件采取签订《还林协议》,责令其于2018年春开始造林,并分别于2018年、2019年9月全部起参还林;对于另外一起乱挖绿化树木的7429案件,采取2018年春季补植补种的方式进行整改。同时,会议还针对临江林业局在2015年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中,核查出的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地块的问题整改方案进行了研究部署。整改小组要求资源林政稽查处牵头,组成3个现地核查组,对违法违规参地进行全面排查,现地测量面积、确定使用人及种参时间,并全部签订《还林协议》。 会议要求,资源林政稽查处要于4月30日前将排查结果向整改领导小组汇报,对超出林业行政执法范畴的违法行为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